1、支持件间的距离,水平直线部分宜为 0.5m~1.5m, 垂直部分宜为1.5m~3m, 转弯部分宜为0.3m~0.5m。2、接地线应水平或垂直敷设,也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设,在直线段上,应无高低起伏及弯曲。3、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,离地面距离宜为250mm~300mm, 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mm~15mm。4、明敷接地线,在导体的全长度或区间段及每个连接部位附标识;当使用胶带时,应使用双色胶带。中性线宜涂淡蓝色标识。5、在开关室、配电间、母线分段处引出线等需临时接地的地方应引入接地干线,并应设有专供连接临时接地线使用的接线板和热镀锌螺栓。6、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的入口处,以及检修用临时接地点处均应刷白色底漆,并标以黑色标识。同一接地极不应出现两种不同的标识。
摘录于《配电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DL/T 5759-2017 )